18亿,而且是美元。在去年9月本报就报道了桑兰要为13年前的意外受伤讨说法的消息,如今桑兰终于付诸行动,但索赔金额可以说超乎所有国人的想象。本报记者与桑兰的代理律师、远在美国的律师海明取得联系,并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采访了海明律师,请他详解18亿美元索赔案的诸多问题。
记者:对桑兰索赔一案,网上有两种声音,一种声音是支持桑兰维权,另一种则指责她贪财,你对此有何看法?
海明:在轮椅上坐了13年的桑兰, 最大的梦想就是能站起来,而不是去拿美元。你如果问桑兰,让她在18亿美元和从轮椅上站起来之间做出一个选择,没有人会怀疑桑兰会选择恢复健康。
一些网友说桑兰贪财,其实是对司法的不了解。求偿金额巨大并不代表贪财,而是象征原告伤痛的巨大和严重性。今天的桑兰不仅不能从轮椅上站起来,她伤残的状况还每况愈下,钱对她来说,甚至没有条件和能力去挥霍享受,她要钱有什么用呢?
所以,索赔18亿美元,表明的是桑兰敢于为自己基本权利拼搏的精神。
记者:在美国,如果一个美国运动员在赛事中受伤,会获得什么样的待遇?
海明:在美国,一个国家冠军级的运动员如果因公在比赛中受伤,会被捧为国家英雄,光广告收入就几辈子都花不完。美国又特别重视残疾人的权益,为国家受伤而残疾的人士会获得国家终生的抚养。伤者还有单独的个人权利,以追求国家赔偿之外的赔偿。
记者:在各种运动会上,意外受伤的运动员并不鲜见,是否运动会的组织者均要为运动员的受伤承担责任?桑兰此次一共告了8个被告的18项侵权行为,每项求偿1亿美元,如此高额的索赔,胜算有多少?
海明:18项里有些是强项,有些是弱项。有些赢的希望非常大,有些是在撞运气。所以我们告得多,就是为了避免漏掉任何可以告的东西,是属于一种大撒网似的法律策略。对于桑兰这个案子,我已经申请由陪审团来审理此案。陪审团是由普通美国公民组成的小组,并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案件的最终结局就要看这些陪审团成员怎么想了。
记者:在起诉之前,有没有和被告方接触过,对方的态度如何?
海明:在正式立案之前我们律师楼没有与8个被告直接接触。因为本案被告责任重大,牵涉金额较大,不采取法律行动,几个电话几封信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美国是法制社会,处处都是法。在一个法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公司与公司之间有了纠纷,事无巨细大小,都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桑兰的维权案不是刑事案件,只是民事纠纷,所以不存在好人与坏人的问题。
记者:索赔18亿美元,要给法院交多少诉讼费?据说您和桑兰签的是风险代理,这种风险代理的诉讼费支出及调查取证和交通费等开支是如何计算的?
海明:诉讼费目前还无法确定。在美国,75000美元以上的案子,法庭收取的审理费都一样。其他花销则要看每个个案的不同。
据了解,在美国,联邦政府对诉讼提供巨额财政补贴,法院只收取微不足道的费用,审理案件的成本几乎全部由政府负担。此外,为体现司法低廉原则,联邦法院不是按照案件的争议金额或者诉讼标的征收案件受理费,而是按案件件数收取固定的费用。因此,75000美元以上的索赔案,法庭的基本收费都是一样的,并不因索赔18亿,就多收审理费。
记者:作为桑兰的监护人,谢晓虹夫妇所获的授权有哪些?他们监护人资格的授权是来自国家体育管理部门还是桑兰父母?在以往报道中,桑兰和谢晓虹夫妇关系融洽,为何这次要起诉对方?指称谢晓虹夫妇侵犯桑兰隐私及不当得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海明:桑兰在美国受伤次日,她的父母就接到通知,并立刻从中国赶到纽约。然而,他们被剥夺了担任女儿监护人的权利,而是由中国体育管理部门未经任何正当程序和法律手续,就授权给谢晓虹和她的丈夫刘国生担任监护人。
在成为监护人后,谢晓虹夫妇严格控制桑兰的活动,不许她自由地和媒体接触。桑兰提到,她受伤是因起跳时有人撤垫子,但谢晓虹夫妇和国内体育管理部门不让桑兰这么说,并说桑兰有脑损伤。此外,谢晓虹夫妇还未经同意,擅自在其经营的生意中使用桑兰的姓名和肖像,并用于广告和出版物;还非法刊登桑兰及其男友的私人信件、其私人家庭照片和其他隐私。
记者: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相当于什么级别的法院?在该院的审理有无和国内一样的期限限制?该院判决后是否还会上诉到更高一级法院?如果原被告不服判决,官司最终会打到哪个法院?
海明: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专门处理跨州和跨国官司。它不是纽约州的法庭,而属于联邦司法系统。法官由总统提名,国会表决通过才能上任,职位是终身的,以确保判案公正,不受外界因素干扰。
美国的联邦法院、美国国会和美国总统在级别上是平等的。联邦法官可给行政部门下令,行政部门必须执行。如果行政部门认为法官命令违法,可上诉到最高法院。在华盛顿的最高法院是美国联邦系统最高的一级。桑兰案不管输赢,原告或被告都可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但联邦最高法院每年只审理数量有限的案件,对大部分上诉案不予审理。
记者:作为桑兰律师团的华裔律师,能否给晚报读者介绍下你的经历?
海明:我是北京人,25年前到美国读大学,后读法律博士。毕业后,起初在曼哈顿一大型律师事务所任职,基本上服务美国主流社会的法律需求。后自己成立律所,主要为海外华人提供法律服务,也有国内客户。我们律师楼目前有全职兼职律师9名,由欧洲裔、亚洲裔、非洲裔组成,所有律师都是美国的法律博士。我们经手过一些金额庞大的跨国公司纠纷案。国内读者较为熟悉的案件有:中国留美博士生翟田田被诉“恐怖分子”案,我们把翟从监狱里救出,使他得以顺利回家;中国博士赵静告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宗族歧视案;北京奥运会前声讨CNN辱华言论案。
美国法院立案后,社会上对桑兰索赔18亿及状告监护人谢晓虹夫妇一事有不同认识,桑兰备受压力。记者联系桑兰的经纪人黄健,要求采访桑兰,遭拒。不过,桑兰在其微博上发了3条信息,对外界指责作了回应。
“第一条:律师递交了起诉书,法院下发传票后,网上出现了一些声音,说我状告当年监护人就是忘恩负义,请随便向我开炮。我只等待法庭的庭审,真金不怕火炼。我13年才能提告,只是因为缺乏证据这么简单么!!他们与当时的体操协会什么关系?和体育彩票什么关系?和我什么关系?我不想加入到骂战中。用证据说话!
第二条 :通过新浪微博加了V就要对自己说的话负责任,煽动个别人来攻击我,是要有事实依据的,美国联邦法院还没下结论,你们就替法官判了。我真的服了!
第三条 :按照律师团的调查,以及所有我们手上的证据,都显示出我的阻力有多大,当时有,现在仍然有。但是请大家不要误会,这是个复杂的个人维权案。17岁时我很小,不会独立思考,今天律师调查结果出来后,我还是仍然不敢相信自己怎么这么傻。感谢大家的关心!”
桑兰的起诉行动,马上引起了国际上大报的重视,其中法新社和美联社的快讯,立即见诸美国,澳大利亚和亚洲国家报章、纽约当地报纸、《时代》杂志和相关法律学术报纸也纷纷给予报道。
美国读者重新看到关于桑兰的消息时,依然对当年的事故感到痛心,一位名为“杰”的网友说:“我知道那次事故对桑兰是一个毁灭性打击,我真希望事故没有发生过。”另一位起名为“淑女”的网友说:“我对那个女孩记忆犹新,我很同情她。”不过,他们都对巨大的赔偿数目感到十分惊讶。
但桑兰起诉的几位被告,特别是两大集团机构——美国时代华纳公司和美国体操协会的发言人们,都一致表示对此案并未获得授权发表任何看法和应对发言,一副“无可奉告”、静待上层决策的态度。
桑兰曾说她的受伤,不是事故而是“阴谋”,是受到额外干扰发生的动作变形致其头部着地。但她这次并未提及那位干扰她比赛的外国教练,而是矛头直指主持比赛的美国大机构和富人,要求他们对所发生的事故及其终身医疗和财务负责。舆论认为她显然受到智囊团的指点,目的明确。
但是从媒体认为,此案并不一定能一帆风顺。首先,从事发到现在,桑兰已经错过了起诉的法律时效。从技术上讲,美国各州的诉讼时效不一,一般为4年,而纽约州的侵权损害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3年。她的律师并非不知道这一重要法律规定,但是他们对起诉方(桑兰和她的经纪人黄健)强调的是“尽力而为”。
而美国时代华纳公司主持的世界友好运动会,只举办了五届,现在已经停办多年,资金和工作机构都已不复存在,就算桑兰曾和他们有一纸合约,而且就算打赢了官司,又能向谁要到钱呢?
虽然如此,大家都知道,美国时代华纳公司依然存在,美国体协依然在运作,桑兰当年的监护人也还健在,所以桑兰和这些被告取得庭外和解和赔偿,并非完全不可能。
在美国的经济案件中,大公司在受到起诉后,一边拖延司法程序,一边与原告商谈,最后破小财挡大灾,保住公司声誉的情况很常见。
另外,律师与桑兰签署的是风险代理协议,表示打不赢官司不收取代理费用。这样做实际上未必是律师团有信心打赢官司,倒是说明他们有信心收到代理费。也就是说,如果庭外和解成功,他们要收的钱也一样能“袋袋平安”。